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2号: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
2016/11/2 8:52:38 Source/Author:www.customs.gov.cn Page View:
Our vision:#让你成为国际货代精英#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2号
发布时间:2016-10-29
为进一步引导进出口企业、单位守法自律,体现“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保障海关统一执法,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开展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范围
在全国口岸海运、陆运、空运进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第80、81、82章商品。
在上海口岸海运进口、向上海海关申报的《税则》第84、85、90章商品。
在上海口岸空运进口、向上海海关申报的《税则》第84、85、90章商品(限上海海关注册进出口企业、单位,不含快件)。
在北京、宁波口岸进口的《税则》第84、85、90章商品,分批纳入试点范围。
涉及公式定价、特案以及尚未实现电子联网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或者原产地声明的,不纳入试点范围。
二、主要内容
(一)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自报自缴)
进出口企业、单位在办理海关预录入时,应当如实、规范填报报关单各项目,利用预录入系统的海关计税(费)服务工具计算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并对系统显示的税费计算结果进行确认,连同报关单预录入内容一并提交海关。
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收到海关通关系统发送的回执后,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缴纳手续;需要纸质税款缴款书的,可到申报地海关现场打印,该纸质税款缴款书上注明“自报自缴”字样,属于缴税凭证,不具有海关行政决定属性。
(二)税收要素审核后置
货物放行后,海关对进出口企业、单位申报的价格、归类、原产地等税收要素进行抽查审核;特殊情况下,海关实施放行前的税收要素审核。相关进出口企业、单位应当根据海关要求,配合海关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海关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披露并补缴税款的,海关可以减免滞纳金。
本公告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税则》第84、85、90章商品的试点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10月29日
>>大神客服热线/微信18194013381 QQ 690038479 E-mail:sales@fjtd-logistics.com 欢迎垂询……
>>飞捷腾达-国际货代精英学习网 感谢您的光临,欢迎再来!
>>关注货代精英,成为货代精英
推荐阅读
- 海运费及港口相关费用、海运附加费用术语中英文对照(全…2017-10-10
- 开舱、截关、截重、截单分别是什么意思?2017-12-28
- 全球3大航空联盟(星空联盟、寰宇一家、天合联盟)一文…2017-05-09
- 货方提供给船公司或货代的提单补料(SI)是什么意思?2017-12-28
- 国际空运货代出口培训大纲---飞捷腾达出品2018-12-17
- 货代集装箱运输中的堆场(CY)是什么意思?2017-11-16
- 国际空运出运单AWB的两种方式简介(主单和分单)---培训…2016-01-25
- 航空公司二字码是什么?运单三字码呢?---培训第2讲2016-08-03
- 我国主要机场IATA三字代码和ICAO四字代码对照表2017-12-20
相关文章
- 如何查询海关通关状态(是否放行)?2016-08-04
- 海关HS编码:申报要素一网打尽(大量实例~2016-07-18
- 如何搞定该死的HS海关编码?(实例剖析2015-11-30
- 北京空运机场海关情况说明模板-北京空运流程总结(五)…2015-10-05
- 中国海关全国关区代码表(很全很实用)2015-09-21
-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税收征管中心知多少?2017-07-04
-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5号(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2017-07-04
- 全国海关本月实施通关一体化2017-07-04
- 广州海关首创 互联网“易通关”2017-07-04